2024年江西初中级经济师报名时间8月12日-22日

2024-08-01

内容摘要:2024年江西初中级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8月12日9:00—22日17:00,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赣江新区党群工作部,各有关单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4〕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度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4〕35号)精神,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中级经济考试”)于11月16日、17日举行,考试形式为电子化考试(即机考)。为做好2024年度初中级经济考试江西考区机考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安排(一)考区设置初中级经济考试全省设立12个考区。省直考区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设区市考区考务工作由各设区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各地须严格按照2024年度初中级经济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附件1)执行。(二)科目设置初中级经济考试均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均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题型均为客观题。应试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三)时间设置初中级经济考试分2天,上、下午共4个批次实施(附件2)。各级别及专业类别的具体批次划分和考试时间,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具体考试时间(或批次)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初中级经济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长为1.5小时,每科目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应试人员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15分钟应试人员可提前交卷。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应试人员,两科目考试在同一批次内分2个场次连续组织,间隔时间为40分钟。二、报名事项(一)报考条件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知识产权专业人员于2020年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初级职称,可作为报考知识产权专业中级经济考试的条件。具体由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会同人社部门审核。(二)成绩滚动管理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考试成绩滚动管理工作,初中级经济考试在报名中遵循如下规则:1.应试人员报名参加考试时,须确定唯一的一个考试级别、一个报考专业,并选择该级别和专业对应的《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和实务》科目中的一个或全部。2.应试人员确定报名参加某个级别和专业的考试后,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应试人员取得证书后,相应级别和专业的成绩滚动期结束,应试人员不再具有滚动期内的有效成绩。3.在一个成绩滚动周期内,每名应试人员对应唯一的档案号。4.应试人员报名时,如果有尚在滚动期内的合格成绩,成绩管理的原则如下:(1)应试人员报考与上一考试年度同一级别、同一专业的考试,旧的档案号沿用,合格成绩的滚动期接续计算;应试人员报名参加不同级别的考试,则之前的合格成绩滚动期结束。(2)应试人员的公共科目合格成绩在滚动期内,可以沿用旧的档案号报名与该公共科目相同级别、与上一考试年度不同专业的考试,公共科目合格成绩的滚动期接续计算。(3)应试人员的专业科目合格成绩在滚动期内,如果新报考专业与该成绩对应的专业不同,则该成绩的滚动期结束,应试人员获得一个新的档案号;此类应试人员需联系当地考试机构,方能报名参考。三、告知承诺要求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试人员对提交的个人信息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信息,一切后果由应试人员自行承担。对存疑的证明事项,必要时可要求应试人员补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一)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情形1.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2.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二)不实承诺的处理核查贯穿始终(考前、考中、考后),应试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有不实承诺行为的按以下方式处理:1.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2.打印准考证前,应试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3.考试结束后,应试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4.应试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应试人员应进行现场人工核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或核查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人员名单将于成绩公布后,在江西人事考试网进行考后公示,接受全社会监督、举报,应试人员应持续关注江西人事考试网。四、报名流程报名流程分网上注册登记及告知承诺、报名信息核查(网上在线核查、网上人工核查或现场人工核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四个阶段。(一)网上注册登记及告知承诺应试人员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查看有关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应试人员应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应试人员填报(预留)的手机号码能接受本次考试的相关信息,且能正常显示短信、彩信内容;同意填报(预留)的手机号码接受本次考试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考试违纪违规处理的告知和处理决定等信息)。应试人员报名时必须承诺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应试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二)报名信息核查应试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应按单位属地原则选择核查点。1.网上在线核查应试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对应试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应试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核查完成后可继续报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比对可直接进行缴费的应试人员在报名期间无需进行网上人工核查或现场人工核查。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如应试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试人员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并在报名期间按报名地考试机构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相关内容。因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需要一定办理周期,如应试人员在考试报名截止前无法及时取得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各地应当引导相关人员临时上传PDF格式的学历学位电子文件继续完成报名,事后补充提交本人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并做好登记和相关应试人员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的核查工作;2.网上人工核查或现场人工核查下列应试人员可选择网上人工核查或现场人工核查:(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3)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4)撤回承诺申请的。选择网上人工核查的应试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选择核查点,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符合自身报考条件的相应材料。选择现场人工核查的应试人员(含省直、中央驻赣单位的应试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将材料交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现场核查并办理确认手续。应试人员参加现场人工核查须提供以下材料:(1)应试人员报名表1份;(2)应试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学历学位证明(国、境内:学信网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国、境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官网学历学位认证书);(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单位盖章);(4)其他符合应试人员自身报考条件的相应材料。(三)网上缴费应试人员可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应试人员详细页面查看确认结果,通过确认的应试人员,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未通过确认的应试人员将无法进入缴费页面。缴费完成后,应试人员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在网上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报名无效。缴费完成后任何信息不得更改,不予退费。(四)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或者江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五、信息管理初中级经济考试考务管理工作使用通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B/S版),机考实施工作使用机考考试系统 V5.2 版。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和科目代码表见附件3.六、考试大纲2024年版初中级经济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七、考试费用考试费用按照《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江西省部分职业资格考试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赣人社字〔2021〕123号)的规定收取,即每人每科61元。八、其他事项(一)对违反有关考试纪律,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要求,予以严肃处理。(二)初中级经济考试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黑色字迹的签字笔;部分运算量较大的专业科目,各地应予配备草稿纸。(三)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订购初中级经济考试用书·。(四)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利用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和考试流程,掌握计算器等工具的使用。(五)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如遇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请各地严格按照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附件:1.2024年度初中级经济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2.初中级经济考试报考条件(摘录)3.初中级经济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和科目代码表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2024年7月30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12024年度初中级经济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时间工作安排8月12日9:00—22日17:00网上注册登记及告知承诺8月13日—23日9:00-17:00 (工作日上班时间)报名信息核查报名确认通过后至8月25日17:00网上缴费11月8日—17日网上打印准考证11月16日上午08:30-10:00《经济基础知识》10:40-12:10《专业知识和实务》11月16日下午14:00-15:30《经济基础知识》16:10-17:40《专业知识和实务》11月17日上午08:30-10:00《经济基础知识》10:40-12:10《专业知识和实务》11月17日下午14:00-15:30《经济基础知识》16:10-17:40《专业知识和实务》12月17日前公布考试成绩(具体时间以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告为准)(各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待考试报名结束后确定)附件2初中级经济考试报考条件(摘录)一、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一)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二)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三)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 4年;(四)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五)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六)具备博士学位。三、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四、自2020年起,知识产权专业人员参加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职称评审。此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职称,可作为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的条件。获批专利管理工程师职称满五年,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作为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知识产权)的条件。附件3初中级经济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和科目代码表考试名称级别专业科目001.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03.中级01.工商管理1.经济基础知识2.专业知识和实务(工商管理)02.农业经济1.经济基础知识2.专业知识和实务(农业经济)07.财政税收1.经济基础知识2.专业知识和实务(财政税收)09.金融1.经济基础知识2.专业知识和实务(金融)10.保险1.经济基础知识2.专业知识和实务(保险)15.人力资源管理1.经济基础知识2.专业知识和实务(人力资源管理)19.旅游经济1.经济基础知识2.专业知识和实务(旅游经济)22.运输经济1.经济基础知识2.专业知识和实务(运输经济)23.建筑与房地产经济1.经济基础知识2.专业知识和实务(建筑与房地产经济)001.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24.知识产权1.经济基础知识2.专业知识和实务(知识产权)04.初级01.工商管理1.经济基础知识2.专业知识和实务(工商管理)02.农业经济1.经济基础知识2.专业知识和实务(农业经济)07.财政税收1.经济基础知识2.专业知识和实务(财政税收)09.金融1.经济基础知识2.专业知识和实务(金融)10.保险1.经济基础知识2.专业知识和实务(保险)15.人力资源管理1.经济基础知识2.专业知识和实务(人力资源管理)19.旅游经济1.经济基础知识2.专业知识和实务(旅游经济)22.运输经济1.经济基础知识2.专业知识和实务(运输经济)23.建筑与房地产经济1.经济基础知识2.专业知识和实务(建筑与房地产经济)24.知识产权1.经济基础知识2.专业知识和实务(知识产权)

2024年云南初中级经济师报名时间8月12日-22日

2024-07-30

内容摘要:2024年云南初中级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8月12日9:00-8月22日17:00;缴费时间:8月12日9:00-8月23日17:00。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度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4〕35号)精神,现将云南考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总体要求2024年度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程实行告知承诺制。根据告知承诺制要求,报考人员须承诺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签署《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云南考区报名诚信承诺书》(附件),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本次考试强化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现工作地或户籍地须在云南省区域内,满足其一,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以在云南考区报考。考试管理部门将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严格核查报名材料,严厉打击有组织的跨区域团伙作弊、高科技作弊及替考等违规违法行为。二、考试形式、考试时间与科目及考试地点(一)考试形式2024年度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形式为电子化考试(机考)。(二)时间与科目考试分2天,上、下午4个批次实施。同级别专业的两个科目在同一批次内完成,各级别及专业的具体批次划分将根据实际报名情况确定并在准考证上载明。批  次 考试时间 科  目 1 11月16日 上午 08:30-10:00 《经济基础知识》 10:40-12:10 《专业知识和实务》 2 11月16日 下午 14:00-15:30 《经济基础知识》 16:10-17:40 《专业知识和实务》 3 11月17日 上午 08:30-10:00 《经济基础知识》 10:40-12:10 《专业知识和实务》 4 11月17日 下午 14:00-15:30 《经济基础知识》 16:10-17:40 《专业知识和实务》(三)考试地点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三、报名条件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规定,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经济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具体报名条件如下:(一)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6.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知识产权专业人员于2020年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初级职称,可作为报考知识产权专业中级经济考试的条件。四、报名时间及流程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网上注册、报名、缴费。(一)报名时间1.报名时间:8月12日9:00-8月22日17:00; 2.缴费时间:8月12日9:00-8月23日17:00。(二)报名网址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三)报名流程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按系统提示选择“云南省”填写报考信息。1.网上注册之前从未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注册的报考人员,须提前完成注册。已经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注册过的人员无需重新注册,使用原账号登录报考。注册流程如下:(1)在报名登录界面,点击登录按钮下方“新用户注册”,进入报名协议界面,认真阅读并接受报名协议。(2)阅读“注册须知”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注册信息录入界面,按照要求录入数据,完成后输入验证码,点击“提交”按钮,再次确认个人信息,验证无误后完成注册信息录入。(4)上传个人电子照片,此时上传的电子照片将直接用于制作资格证书,一经上传完成不得修改。照片文件上传前,要使用“全国资格考试网报平台证件照片审核处理系统”按要求处理(此软件在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工具下载”栏目下载;只有审核工具软件处理生成的照片才能识别上传,使用其它软件处理的照片无法上传至报名系统;已注册考生的非白底照片可继续使用,新注册报考人员须提交白底照片)。注册完成后,报考人员须保管好本人的用户名及密码,以防影响后续报考流程。2.网上报名报考人员使用本人注册的账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选择考试项目和报名省市后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流程如下:(1)仔细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确定自己符合所有报考条件后进行信息填报。(2)报名信息填报,要如实、准确填写本人信息。(3)报名地点选择:报考人员应按属地划分管理,根据本人报名至考试时稳定居住地就近选择“报名点”。(4)学历学位认证: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须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因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需要一定办理时间,请有报考意向的相关人员提前合理安排好验证/认证事宜,以免影响报名。具体操作步骤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中“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自动核验怎么办”“如何申请学历学位在线验证/认证报告”相关内容。(5)报考人员填报信息时应仔细核对,核对信息无误后再进行“确认”操作,信息确认后,报考人员将无法自行修改报名信息。3.网上缴费信息确认并通过报名系统自动核验后即可在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缴费前务必再次核对报名信息,缴费确认后所有信息不可修改。缴费完成即视为报名成功,已缴报名费不予退费。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等17项考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38号)规定,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客观)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1元。4.现场核查(1)现场核查情形:①在信息确认提交时,若选择“不使用”告知承诺方式或选择“使用”后又撤回的方式报名,将无法再改回(系统不支持重新选择)告知承诺方式报名的;②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规违纪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③需人工资格核查且提交证明资料存疑的。如未接到单独通知的考生,报名期间无需到现场核查。(2)现场核查时间:8月12日至8月22日工作日期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3)网上报名选择现场核查点、核查具体地址和咨询电话详见。(4)现场核查材料: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云南考区报名诚信承诺书》(附件);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5.准考证打印11月11日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四)报名注意事项1.报考人员应尽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时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本考试报名条件。报名时有义务如实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承诺。2.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网上报名系统在线核验报考人员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报名系统报名,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3.已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重新注册,但报考前应提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交补充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系统报名,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4.如在考试报名截止前无法及时取得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的,报考人员可上传本人PDF格式的学历学位电子文件继续完成报名。如所上传学历学位材料不实,报名结束至考试前,核查不通过的,报名无效;考试成绩公布后,核查不通过的,成绩无效;领取资格证书后,核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证书无效。5.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现工作地或户籍地在云南省区域内的人员方可报名参加考试。资格审核部门通过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报考人员的户籍、社保及工作单位等信息进行核查。发现不符合“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情况的,按虚假承诺处理。6.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核查部门要求办理相关事项的,按报名无效或成绩无效处理,已缴报名费不予退费。五、成绩管理、合格人员公示及证书领取(一)成绩查询报考人员于2024年12月中旬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查询成绩,成绩公布起始时间以该网站公布时间为准。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本人执身份证原件到居住地所在的州(市)人事考试机构提交成绩复查申请。(二)成绩管理初级、中级经济考试均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均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题型均为客观题。应试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考试成绩达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相应科目考试成绩:1.填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的;2.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核查的;3.无法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相关材料的;4.其他按规定不应给予达标认定的。(三)公示成绩合格且拟取得证书人员将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公示,公示期间集中接受监督举报。同时,还将抽取部分人员进行考后现场资格核查。(四)证书领取证书领取方式分为邮寄领取和现场领取。具体领取方式以合格人员公示中的信息为准。六、资格核查资格核查贯穿报名、考试、证书办理及执业等全过程,考试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将通过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社保数据比对、现场核查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的户籍、学历学位、工作单位等信息进行核查,核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和属地化管理要求。在核查工作中,如需报考人员提供相关材料进行验证的,报考人员须予以配合。报名结束至考试前,核查不通过的,报名无效;考试成绩公布后,核查不通过的,成绩无效;领取资格证书后,核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证书无效。对不实填报、虚假承诺、违规参考等行为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接受“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失信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七、考试大纲2024年版初级、中级经济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订购初级、中级经济考试用书。八、重要提示(一)考试所有信息均以官方网站发布的为准,考试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s://hrss.yn.gov.cn/ynrsksw/),网络报名和成绩发布官方网站为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二)报考人员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三)应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严守考试纪律,自觉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应试人员考试中要保护好自己的答题信息,防止被抄袭。(四)应试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每科目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15分钟可提前交卷。(五)针对部分运算量较大的科目,考场备有草稿纸,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黑色墨水笔。严禁将手机、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等具有通信、拍照、存储、传输功能的电子设备或者与考试相关的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六)本次考试为电子化考试,应试人员须在计算机上作答。(七)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利用模拟作答系统熟悉考试作答界面和考试流程,掌握计算器等工具的使用。(八)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如遇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及时举手报告并听从监考人员安排。(九)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详细通信地址等)将作为本次考试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通知、告知、处理决定等)依据,经本人确认可收悉的送达地址。相关文书发送至送达地址,即视为送达。个人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修改。(十)报考人员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有关规定,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或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将其违规违纪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云南省人事考试院2024年7月29日

2024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时间11月16日、17日

2024-01-19

根据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的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可知:2024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时间11月16日、17日序号考试名称考试日期1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3月9日2咨询工程师(投资)4月13日、14日3卫生(初级、中级)4月13日、14日、20日、21日4护士执业资格4月27日、28日5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5月11日、12日6精算师5月11日至15日7会计(高级)5月18日8注册建筑师一级5月18日、19日、25日二级5月18日、19日9监理工程师10会计(初级)5月18日至22日11演出经纪人员资格5月25日12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5月25日、26日13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房地产经纪人14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初级、中级、高级)5月25日至28日15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初级、中级)6月1日、2日16注册计量师(一级、二级)6月15日、16日17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初级、中级、高级)18机动车检测维修士、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19经济(高级)6月16日20不动产登记代理人6月22日、23日21专利代理师7月6日、7日22拍卖师(纸笔作答)23执业兽医7月14日24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8月23日至25日25注册会计师(综合阶段)8月24日26拍卖师(实际操作)8月24日、25日27一级建造师9月7日、8日28注册城乡规划师29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30资产评估师(珠宝)31会计(中级)9月7日至9日32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9月15日33资产评估师9月15日、16日34出版(初级、中级)9月21日35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9月21日、22日36注册测绘师37注册核安全工程师38注册验船师39设备监理师40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41通信(初级、中级)9月28日42审计(初级、中级、高级)43一级造价工程师10月19日、20日44执业药师(药学、中药学)45精算师10月19日至23日46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10月20日47统计(初级、中级、高级)48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10月26日、27日49翻译专业资格(一、二、三级)50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房地产经纪人51矿业权评估师52公路水运工程助理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师53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初级、中级)54新闻记者职业资格11月2日55税务师)11月2日、3日56勘 察 设 计 注 册 工 程 师注册土木 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5个专业道路工程注册电气工程师(2个专业)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3个专业)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二级11月3日57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11月9日、10日58房地产估价师59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初级、中级、高级)11月9日至12日60经济(初级、中级)11月16日、17日61导游资格11月23日62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12月7日、8日63证券期货基 金业从业人 员资格证券行业专业人员水平评价(统一)测试6月1日、2日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全国统一考试5月18日专场考试7月6日、11月16日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5月12日、11月9日

2024年中级会计师报名时间6月12日至7月2日

2023-12-12

内容摘要:2024年中级会计师报名时间6月12日至7月2日,考试时间9月7日至9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经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研究决定,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以下简称会计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分别于2024年5月(初级、高级)、9月(中级)举行。现就2024年度会计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报名(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三)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5.具备博士学位。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四)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五)本通知“一、考试报名”(二)中所述技校学历,是指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技工院校学历。本通知所述其他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六)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七)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八)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条件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二、考试科目(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三)高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高级会计实务》。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合格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三、考试大纲会计资格考试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4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2024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将另行公布。四、考试时间及考务日程安排(一)考试时间。  级别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初级   5月18日至22日   8:30-11: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7: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中级   9月7日至9日   8:30-11:15   中级会计实务   13:30-15:45   财务管理   18:00-20:00   经济法   高级   5月18日   8:30-12:00   高级会计实务 1.初级资格考试于2024年5月18日至22日举行,共10个批次。《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2.中级资格考试于2024年9月7日至9日举行,共3个批次。《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65分钟,《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135分钟,《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120分钟。3.高级资格考试于2024年5月18日举行,共1个批次。《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210分钟。会计资格考试时间、批次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二)初级、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1.2023年12月31日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以下统称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2024年度初级、高级资格考试科目、考试时间、报名日期、报名方式等考试相关事项,并分别抄送财政部会计司和会计财务评价中心。2.2024年1月5日至1月26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初级、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开通。在上述时间内,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自行确定本地区的报名开始时间。考试报名统一在1月26日12:00截止,缴费统一在1月26日18:00截止。3.2024年4月17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初级、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时间。4.2024年5月18日至22日组织初级资格考试,5月18日组织高级资格考试。5.2024年5月28日前,印发高级资格考试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6.2024年5月31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汇总本地区初级资格考试所有批次考试数据,在检查数据完整性、进行违纪违规处理后,向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报送上报数据,并附上报数据统计汇总情况表及数据上报清单。7.2024年6月12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组织完成本地区高级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向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报送评卷数据,并附本地区上报数据统计汇总表、数据上报清单及评卷工作的书面报告。8.2024年6月21日前,完成数据核验后,下发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公布。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同时公布本地区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9.2024年7月5日前,完成数据核验及评卷质量抽查后,下发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10.考试成绩与合格标准公布后1个月内,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复核、确认工作,并向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报送考试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及书面报告。(三)中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1.2024年4月12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2024年度中级资格考试科目、考试时间、报名日期、报名方式等考试相关事项,并分别抄送财政部会计司和会计财务评价中心。2.2024年6月12日至7月2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中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开通。在上述时间内,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自行确定本地区的报名开始时间。考试报名统一在7月2日12:00截止,缴费统一在7月2日18:00截止。3.2024年8月13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中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时间。4.2024年9月7日至9日组织中级资格考试。5.2024年9月20日前,召开全国评卷会议,部署中级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印发主观试题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6.2024年10月12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组织完成本地区中级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向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报送评卷数据,并附本地区上报数据统计汇总表、数据上报清单及评卷工作的书面报告。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在评卷过程中,应注意排查雷同试卷,特别是对“同对同错率”较高的试卷,应组织专家进行甄别、判定,确属雷同试卷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7.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数据核验及评卷质量抽查后,下发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同时公布本地区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8.考试成绩公布后1个月内,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复核、确认工作,并向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报送考试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及书面报告。五、其他事项(一)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统一规定的时间、程序组织网上报名工作,严格按照全国统一的考试报名条件审核报考人员考试资格,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核工作。(二)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应于考试开始2日前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于考试开始前1日内完成对所有考点、考场和考试机检测等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三)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提高服务意识,认真负责,精心细致做好考务管理各环节工作,及时把考试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考生,确保2024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四)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应做好考试期间应急处置工作,出现突发情况,及时妥善处置并向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备案。(五)2024年11月30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本年度考试工作有关资料的封存、登记和归档工作,向财政部会计司和会计财务评价中心分别报送2024年度考试工作总结。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12月5日

2024年初级会计师报名时间1月5日至26日

2023-12-12

内容摘要:2024年初级会计师报名时间1月5日至26日,考试时间5月18日至22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经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研究决定,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以下简称会计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分别于2024年5月(初级、高级)、9月(中级)举行。现就2024年度会计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报名(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三)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5.具备博士学位。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四)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五)本通知“一、考试报名”(二)中所述技校学历,是指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技工院校学历。本通知所述其他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六)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七)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八)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条件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二、考试科目(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三)高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高级会计实务》。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合格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三、考试大纲会计资格考试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4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2024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将另行公布。四、考试时间及考务日程安排(一)考试时间。   级别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初级    5月18日至22日    8:30-11: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7: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中级    9月7日至9日    8:30-11:15    中级会计实务    13:30-15:45    财务管理    18:00-20:00    经济法    高级    5月18日    8:30-12:00    高级会计实务 1.初级资格考试于2024年5月18日至22日举行,共10个批次。《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2.中级资格考试于2024年9月7日至9日举行,共3个批次。《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65分钟,《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135分钟,《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120分钟。3.高级资格考试于2024年5月18日举行,共1个批次。《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210分钟。会计资格考试时间、批次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二)初级、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1.2023年12月31日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以下统称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2024年度初级、高级资格考试科目、考试时间、报名日期、报名方式等考试相关事项,并分别抄送财政部会计司和会计财务评价中心。2.2024年1月5日至1月26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初级、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开通。在上述时间内,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自行确定本地区的报名开始时间。考试报名统一在1月26日12:00截止,缴费统一在1月26日18:00截止。3.2024年4月17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初级、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时间。4.2024年5月18日至22日组织初级资格考试,5月18日组织高级资格考试。5.2024年5月28日前,印发高级资格考试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6.2024年5月31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汇总本地区初级资格考试所有批次考试数据,在检查数据完整性、进行违纪违规处理后,向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报送上报数据,并附上报数据统计汇总情况表及数据上报清单。7.2024年6月12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组织完成本地区高级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向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报送评卷数据,并附本地区上报数据统计汇总表、数据上报清单及评卷工作的书面报告。8.2024年6月21日前,完成数据核验后,下发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公布。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同时公布本地区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9.2024年7月5日前,完成数据核验及评卷质量抽查后,下发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10.考试成绩与合格标准公布后1个月内,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复核、确认工作,并向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报送考试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及书面报告。(三)中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1.2024年4月12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2024年度中级资格考试科目、考试时间、报名日期、报名方式等考试相关事项,并分别抄送财政部会计司和会计财务评价中心。2.2024年6月12日至7月2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中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开通。在上述时间内,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自行确定本地区的报名开始时间。考试报名统一在7月2日12:00截止,缴费统一在7月2日18:00截止。3.2024年8月13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中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时间。4.2024年9月7日至9日组织中级资格考试。5.2024年9月20日前,召开全国评卷会议,部署中级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印发主观试题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6.2024年10月12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组织完成本地区中级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向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报送评卷数据,并附本地区上报数据统计汇总表、数据上报清单及评卷工作的书面报告。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在评卷过程中,应注意排查雷同试卷,特别是对“同对同错率”较高的试卷,应组织专家进行甄别、判定,确属雷同试卷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7.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数据核验及评卷质量抽查后,下发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同时公布本地区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8.考试成绩公布后1个月内,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复核、确认工作,并向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报送考试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及书面报告。五、其他事项(一)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统一规定的时间、程序组织网上报名工作,严格按照全国统一的考试报名条件审核报考人员考试资格,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核工作。(二)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应于考试开始2日前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于考试开始前1日内完成对所有考点、考场和考试机检测等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三)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提高服务意识,认真负责,精心细致做好考务管理各环节工作,及时把考试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考生,确保2024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四)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应做好考试期间应急处置工作,出现突发情况,及时妥善处置并向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备案。(五)2024年11月30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本年度考试工作有关资料的封存、登记和归档工作,向财政部会计司和会计财务评价中心分别报送2024年度考试工作总结。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5日

北京2023年下半年计算机软考报名时间9 月21日至 27日

2023-09-21

一、报考人员范围考试报名严格执行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居住地为北京地区的报考人员方可在北京报名参加考试。二、考试设置2023 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设置初、中、高三个级别。初级考试设置“程序员”“网络管理员”“信息处理技术员” 3 个专业,每个专业均《设置基础知识》、《应用技术》2个科目。中级考试设置“软件设计师”“网络工程师”“软件评测师” “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信息系统监理师”“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信息安全工程师”“多媒体应用设计师”8 个专业,每个专业均《设置基础知识》、《应用技术》2 个科目。高级考试设置“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架构设计师” “网络规划设计师”3 个专业,每个专业均设置《综合知识》、《案例分析》、《论文》3 个科目。三、报名条件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的人员,均可根据本人情况,报名参加相应专业类别、级别的考试。四、考试安排和作答要求(一)自 2023 年下半年起,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 格(水平)考试各级别、各资格、各科目考试方式均由纸笔考试改革为计算机化考试(机考),考试日期为 11月4 日、5 日。(二)根据北京地区历年考试情况分析,报考中级“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和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两个专业的人数较多,本次考试将增加这两个专业的考试批次,这两个专业的考生将随机分批次安排在 10 月 28 日、29 日和 11 月 4 日、5 日四天内的一天进行考试,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请考生提前做好规划,报名结束后不再退费。(三)考生应考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考试实行封闭 2 个小时管理,开考 5 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2 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时间不足 2 小时的考试科目全程不允许提前交卷、离场。(四)本次考试机位资源全市统筹安排,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五、报名相关事宜(一)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报考人员须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 //rsj.beijing.gov.cn/)“人事考试服务频道”(以下简称人事考试服务频道),进入“考试报名”栏目,点击本项考试报名链接进行报名。1.提交报名信息及网上缴费时间为 2023年9 月 21 日至 9月 27 日,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报考人员报名成功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2.本项考试不设置补报名或补缴费环节,错过提交报名信息及网上缴费时间的,均视为放弃报名。3.报考人员报名时如遇问题,可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服务指南”栏目,点击查看“问题解答”。(二)准考证打印已成功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至 27 日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打印准考证”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三)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及教程修订出版信息在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https://www.ruankao.org.cn,下同)公布。六、考试成绩和证书管理(一)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考生须在一次考试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考生可于 2023 年 12 月中旬登录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查询考试成绩。(二)证书发放事宜将在人事考试服务频道“证书查询”栏目公布。(三)考试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七、收费标准和电子票据领取(一)按照•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京发改„2022‟ 375 号)规定,本项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 57 元。(二)考试收费票据采用电子票据,不再开具纸质票据,电子票据信息在本次考试结束 30 个工作日内以短信形式陆续推送至考生的报名注册手机。考生可登录北京市财政局官网,根据短信提示自行下载、打印电子票据。报考人员可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服务指南”栏目,点击“问题解答”查看“电子票据领取” 相关事宜。(三)本次考试结束 30 个工作日后,还未收到电子票据信息或者误删电子票据信息的考生,请将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参加考试年度及考试名称发送至邮箱 kszxcw@rsj.beijing. gov.cn。发送邮件后的 3 个工作日会有工作人员回复,并解决相关电子票据问题。原文链接:http://rsj.beijing.gov.cn/ywsite/bjpta/zcwj/2023zc/202309/P020230919491905692213.pdf